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禁止在城市绿地内堆放物品、停放车辆、设摊经营、烧烤宿营、取土挖窖、饲养家禽、种植蔬菜或者农作物。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