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车辆未经允许进入公园广场的或者经允许进入公园广场不按规定行驶和停放的,由城市公园广场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