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加强综合管理,提供优质服务,依靠科技进步,建立健全奖励扶助和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

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