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