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四条有效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行绿色办公,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办公用品,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