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四章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列入州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州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委会会议。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