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纳入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化建设规划,建立地方志全文数据库,完善地方志资源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分析研究和开发利用,为社会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