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第八条有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编制立法规划、制定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统筹安排立法工作。常务委员会应当在每届第一年度制定本届任期内的立法规划,根据立法规划,结合实际,分年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