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部分修改,但不得与其制定的原则相抵触。

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