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立法条例/第四章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二十三条有效列入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向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