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未进行绿化工程公示或者公示内容不完整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