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绿地等生态空间开展普查、识别,负有绿化保护和管理责任的单位应当及时修复被破坏绿地,优化城市绿地布局。

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