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广播电视台(站)和广播电视网络运营单位应当完整转播或者传送中央和本省、市以及所在地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第一套节目。

广播电视台(站)应当加强直播节目播出管理。直播节目应当具备必要的延时手段和应急措施。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