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废止

资源综合利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废弃物的排放管理,制定经济措施,限制粉煤灰、煤矸石、赤泥的排放,鼓励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科学研究与开发,扶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