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三章 管理与扶持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推广应用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并制定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的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筑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时,应当选用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建设、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使用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