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三章 管理与扶持第二十条已废止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组织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生产;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