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统计管理条例/第二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五条已废止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设置专、兼职统计人员,负责做好本乡镇、街道的统计工作。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