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统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对检举、控告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