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废止

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准确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