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环境保护第三十九条有效禁止在九洲江干流、支流、源头、水库保护范围内的水体从事网箱养殖以及可能造成水域污染的其他养殖。地方法规 ·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