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贺州市黄姚古镇保护条例
/
第三章 管理与利用
第十八条
有效
禁止在核心保护区放养家禽家畜以及犬只。
地方法规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
第十七条
回到全文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