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五章 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矿山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矿长、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职工的培训情况进行监察。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0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