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矿山安全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矿山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