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矿山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取得作业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复审。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