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四章 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矿山企业应当设置管理安全生产的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胜任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