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第二十五条有效矿山闭封坑口,必须在闭坑前三个月提出闭坑报告,报矿山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当地矿山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闭坑报告应当有安全措施内容并附有关图纸资料。闭坑时,矿山企业对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