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第二十四条有效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地面塌陷区、排土场、尾矿库、矸石山的检查、维护制度。对可能发生坠落、坍塌、滑坡、溃坝等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