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龙潭古寨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第十九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保护范围内的古树、大树、名木进行登记造册,实行挂牌保护,并设文字说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毁坏和迁移古树、大树、名木。地方法规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