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第四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第三十六条有效森林火灾信息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森林防火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统一向社会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发布。地方法规 ·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