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权限第五条有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本条例第四条所列本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变通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合法性原则:(一)宪法的规定不能变通;(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不能变通;(三)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不能变通;(四)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能变通;(五)确有变通补充的必要;(六)程序合法。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