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本条例第四条所列本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变通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合法性原则:
(一)宪法的规定不能变通;
(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不能变通;
(三)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不能变通;
(四)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能变通;
(五)确有变通补充的必要;
(六)程序合法。
Local Regulations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