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未按照规定提供服务的,由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