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有效

建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相关部门应当及时通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现应当由其他相关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报案情、移送案件。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时,相关部门应当协助配合,必要时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提供意见。查处重大、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违法行为时,相关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现场检查及勘验等工作。

建立公安、城管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应当协助、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