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纸保护和发展条例/第三章 创新和发展第三十一条有效宣纸生产企业和其他企业合理利用宣纸及其制作技艺开展创新与发展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信贷、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的优惠待遇。地方法规 ·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