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工作机制,统筹各方力量有序参与立法活动,发挥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制定地方性法规权限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