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第三章 依法自主办学第二十四条有效高等学校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以及学科领域、研究类型和岗位种类的特点,自主建立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分类评价制度。高等学校实施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分类评价制度的,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标准,促进人才分类发展。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5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