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二章 协商代表第十二条有效协商代表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应当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