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湿地保护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湿地保护工作实行综合协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2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