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房屋安全责任人、使用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不得以任何方式危害房屋安全,不得影响房屋共用部位和相邻房屋的安全。

地方法规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