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三条已废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和商品交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