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开发区条例/第五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二条有效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干扰开发区管理机构正常行使管理职权。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