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开发区条例/第五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条有效任何单位不得在开发区内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并收取相关费用。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