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开发区条例/第四章 管理体制第二十七条有效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制定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收费清单,健全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