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有效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并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年度考核管理。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4月1日
第六条
回到全文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