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

指挥车、通信车、人员或者物资运输车等森林防火专用车辆执行火灾扑救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的限制,免收公路、桥梁车辆通行费。

各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部门应当保障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车辆优先通行。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