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章 森林火灾扑救第四十二条有效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指挥车、通信车、人员或者物资运输车等森林防火专用车辆执行火灾扑救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的限制,免收公路、桥梁车辆通行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部门应当保障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车辆优先通行。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4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