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章 森林火灾扑救第三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设立"12119"森林火情报警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4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