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排水条例/第四章 设施维护和保护第三十八条有效禁止在排水河道内设置影响行水的建筑物、构筑物、障碍物。排水河道流经单位内部的,流经单位应当配合河道维护单位做好维护工作。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