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三章 项目审批第三十二条有效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应当说明项目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申请投资补助或者贴息资金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有关建设资金的落实情况,以及审批部门要求说明的其他内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应当根据项目采用的投资管理方式附相应的立项证明材料。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