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三章 项目审批第二十八条有效项目初步设计应当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为依据,明确各单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用地用海规模、主要设备材料规格和技术参数等设计方案。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