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三章 项目审批第二十七条有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用海等手续,并委托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